# S04 · 房屋归属与申诉更正

状态：**业务评审草案 v0.3 / draft**。更新日期：2026-10-15。
依据：本轮用户明确简化一期范围；原 PRD 4.1/4.2 与 C-12 是旧方案来源，涉及差异待同步原 PRD。
依赖：S01 初始化档案、S02 登录与访问、S03 运营平台操作权限。

## 问题与目标

物业先提供 Excel 初始化房屋和业主档案。用户登录后查看自己的房屋归属，正确就正常使用；不正确或未查到就向物业申诉。物业自行核对实际情况，只在运营平台维护最终资料和房屋归属。

## 使用者与需求

- 用户：登录后查看房屋归属；有误时在小程序提交申诉。
- 物业人员：接收手机申诉、电话或线下反映，在系统外核对后进入运营平台更正。
- 现有租户：业主资料或归属变更不影响自己的租住关系，不需要参与该更正。

## 一期范围

1. Excel 初始化房屋与业主档案，具体导入能力复用 S01，不另建一个导入模块。
2. 用户登录后查询本人房屋归属。
3. 一个小程序申诉功能，用于反映房屋归属错误或缺失。
4. 运营平台中的房屋/业主资料更正能力，由获授权物业人员使用。

这里的“运营平台”就是已有 PC 管理端的相应物业管理功能域，不新增一个端。电话和线下是系统外受理渠道；不要求这些渠道先在小程序补提申诉，才能在后台更正。

## 业务规则与确认状态

- **本轮用户确认**：Excel 档案是起点；用户登录后归属正确就结束该确认流程，进入正常服务，不再经历多通道认领核验。
- **本轮用户确认**：归属有误时保留小程序申诉功能，也可以电话或线下找物业。
- **本轮用户确认**：物业怎样查证、看什么材料、打什么电话，不在系统流程设计范围。系统不判断现实产权、不设计核验审批链。
- **本轮用户确认**：所有实际资料与业主归属更正都在运营平台完成。小程序提交申诉不直接修改业主或房屋关系。
- **本轮用户确认**：业主变动不影响现有租户。租住关系、房屋、租期和相应服务权限不因此改变；不要求租户确认、重新绑定，也不因此触发租户侧业主变动通知。
- **边界说明**：不因旧业主关系结束、历史授权来源变化而间接停用现租户。租户自己的到期、续租、退租仍按 S06 办理。
- **沿用已有底线**：运营人员只修改其获授权公司/小区的资料；更正留存操作者和变更记录，不重写历史事项。用户认为“正确”不是任意输入姓名/房号就能自行取得他人房屋权限。

## 操作前提与业务对象

- 物业档案已经按 S01 导入；用户能登录，系统具备账号与档案的关联方式。
- “归属正确”指系统提供的本人房屋归属与用户实际情况相符，不是小程序让用户自行授予业主身份。
- 登录账号如何对应 Excel 档案，因用户尚未拿到实际资料，本轮先跳过，待资料到手再确认，见 S04-D03；不把“必须做手机号验证/专属邀请/材料审批”默认加回流程。

## 用户主流程

| 步骤 | 给谁操作 | 在哪里 | 用户操作 | 可观察结果 | 依据 |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
| S04-M01 | 开发方/物业 | S01 初始化导入 | 将物业提供的 Excel 房屋与业主档案导入 | 系统有可关联账号的档案，用户还未登录 | 本轮用户确认；导入复用 S01 |
| S04-M02 | 用户 | 小程序 | 登录并查看本人房屋归属 | 根据档案关联方式显示本人房屋；没有查到也能进入申诉 | 本轮用户确认；关联字段 S04-D03 |
| S04-M03 | 用户 | 本人房屋信息 | 检查归属是否正确 | 正确则结束本流程并正常使用，不强制另走核验 | 本轮用户确认 |
| S04-M04 | 用户 | 小程序申诉，或电话/线下 | 有误时反映问题 | 手机申诉进入运营平台；电话/线下由物业直接受理 | 本轮用户确认 |
| S04-M05 | 物业人员 | 系统外 | 自行核对实际情况 | 得出需要更正的资料；核对方法不由系统约束 | 本轮用户确认 |
| S04-M06 | 获授权物业人员 | 运营平台 | 修改房屋/业主资料及归属，处理手机申诉时反馈办理结果 | 归属按保存结果更新，留存操作记录；现租户不受影响 | 本轮用户确认；反馈呈现细节待定 |
| S04-M07 | 用户 | 小程序房屋信息 | 再次查询自己的房屋归属 | 显示后台更正后的结果，后续服务按新的有效归属判断 | 本轮用户确认 |

## 异常与分支处理

| 分支 | 触发情况 | 系统处理 | 下一步 | 状态与历史影响 |
|---|---|---|---|---|
| S04-E01 | 未查到房屋，或显示的归属有误 | 提供申诉入口，不让用户直接改归属 | 手机提交，或电话/线下找物业 | 提交申诉本身不新增/替换业主关系 |
| S04-E02 | 通过电话或线下反映，没有小程序申诉 | 运营平台仍支持物业更正 | 物业核对后直接后台维护 | 不要求用户补提手机申诉，修改记录仍保留 |
| S04-E03 | 物业核对后认为无需更正或暂不能确定 | 不把申诉提交当作修改成功；手机申诉的说明反馈细节待定 | 用户与物业继续沟通 | 未保存更正时房屋归属不改变 |
| S04-E04 | 更正业主时该房屋有现租户 | 不修改租户房屋、租期、有效状态，不触发确认/重绑 | 租户继续按原有效租住关系使用 | 不能因旧业主结束而间接停租户权限 |
| S04-E05 | 运营人员无该公司/小区修改权限 | 拒绝更正 | 交获授权人员办理 | 原资料、租户和历史事项均不改变 |

## 待确认与实现阻塞

| 编号 | 尚需明确的最小细节 | 影响 |
|---|---|---|
| S04-D03（暂缓，待实际资料） | 用户尚未拿到 Excel，无法判断号码含义；拿到资料后再确认关联字段及错误/缺失关联的定位方式，不批准手机号自动匹配。 | M02 的具体关联方式，不决定物业如何线下核对 |
| S04-D04 | 手机申诉需填写的最少信息及后台办理结果的回显方式。 | M04/M06 的字段与反馈，不扩展为核验审批流程 |

旧 S04-D01 的多核验通道/材料方案、旧 S04-D02 的系统争议核查路径在当前一期方案中撤销。现实争议如何查证由物业自行处理；后台只维护最终结果和操作记录。

## 验收标准与完成条件

| 编号 | 给定 | 当 | 则 |
|---|---|---|---|
| S04-AC01 | 档案已导入，登录账号关联到正确房屋 | 用户登录查看 | 显示本人房屋，可直接使用适用服务，无额外系统认领核验步骤 |
| S04-AC02 | 房屋归属错误或未查到 | 用户提交手机申诉 | 运营平台能收到申诉；归属不会因提交动作被用户自行替换 |
| S04-AC03 | 用户电话或线下找物业，未提手机申诉 | 物业核对后在运营平台更正 | 可完成更正，不要求先补提手机申诉 |
| S04-AC04 | 物业在后台保存正确房屋归属 | 用户再次查询 | 显示更正结果；操作者及变更记录可追溯，不改写历史事项 |
| S04-AC05 | 房屋有一名或多名有效租户 | 物业更换/修正业主 | 租户房屋、租期、关系编号、有效状态和适用服务权限保持不变；无确认、重绑或业主变动通知 |
| S04-AC06 | 运营人员不具备目标公司/小区修改权 | 尝试更正 | 操作被拒绝，原房屋资料和现租户关系不改变 |

### 本 spec 完成的判断

- **需求范围完成**：本轮简化口径已明确；补齐 S04-D03/D04 的关联字段和最少申诉信息即可形成具体交互依据，不能把外部核对方法加回系统。
- **功能实现完成**：导入后登录查看、正确正常使用、错误手机申诉、物业后台更正四个能力贯通；电话/线下来源不被手机申诉流程阻挡；上述六条验收有实际结果可核对。
- **跨 spec 一致**：S01 档案、S02 登录、S05/S06 现租户权限遵守相同边界；业主更正不能触发租户级联停权。文档补齐不代表功能已经实现。

## 不在本 spec 内

- 手机号验证、专属邀请、材料审批等业主多通道系统认领流程。
- 物业如何核对现实资料、产权证明或线下争议；自动查证产权系统。
- 信息纠错/错误认领/产权转让三个独立办理向导。
- 业主变动要求现租户重新核验、确认、解绑/重绑或提前结束租期。
- 租户新增、续租、退租自己的流程仍归 S05/S06。

## 后续开发切片建议

1. 导入一套房屋/业主档案，登录后正确显示房屋并可正常使用。
2. 一次错误归属手机申诉，经物业自行核对、运营平台更正后回显；电话/线下可直接后台更正。
3. 用含现租户的房屋更正业主，验证租户关系与服务权限不变。

## 技术设计边界

技术设计只确定账号/档案关联、申诉与后台更正的数据和接口。Excel 明细仍归 S01；核对事实的方法属于物业实际业务，不建成系统审核链。

来源确认与覆盖见 [00-拆分总览.md](../specs/00-拆分总览.md)、[16-决策与覆盖矩阵.md](../specs/16-决策与覆盖矩阵.md)、[17-规格完整性检查.md](../specs/17-规格完整性检查.md)。
